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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048 公司简称:保利地产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广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东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公司三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92亿平方米,同比下降0.1%,销售金额11.15万亿元,同比增长7.1%,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3.0、6.2个百分点。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8万亿元,同比增长10.5%,累计增速基本与去年持平;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16.5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6%,累计增速较去年下降7.8个百分点。截至三季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4.93亿平方米,同比减少7.2%,商品房库存延续自2016年11月起的下降趋势。
在政策方面,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预示着调控主基调将不会发生变化;各地政府继续落实长效调控机制,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得到有效执行,调控手段也更加具有灵活性;资金方面,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强化房地产行业资金监管及调控,将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签约金额941.49亿元,签约面积657.31万平方米;新拓展项目40个,新增容积率面积667万平方米。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金额3467.73亿元,同比增长14.20%,其中一二线城市的签约金额占比75%;实现签约面积2293.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29%。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新拓展项目84个,新增容积率面积1493万平方米,总拓展成本996亿元,其中一二线城市拓展金额占比76%。前三季度,公司新开工面积367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723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1852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增长11.5%、46.9%和42.7%。截至三季度末,公司已覆盖国内外108个城市,共有在建拟建项目666个,总建筑面积24772万平方米,待开发面积7654万平方米,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收入1117.94亿元,净利润175.74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77%、30.51%和34.08%;毛利率为35.89%,较去年同期增长3.18个百分点;实现销售回笼3098亿元,回笼率达到89.34%,回笼率较去年同期提升3.62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752.00亿元,净资产1985.0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9.64%;扣除预收款项后,其他负债占总资产比重仅为40.38%,负债结构较为合理。
2019年前三季度,保利物业分拆上市工作稳步推进,于2019年9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9号);保利投资顾问继续推进与业界龙头合富辉煌的战略合作,加大与外部开发商的合作,累计覆盖城市超过210个,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商业管理新拓展购物中心、酒店和公寓合计14个项目,以轻资产模式继续推动品牌及管理输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保利物业境外上市相关说明
2019年4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利物业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9年5月7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利物业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相关议案;2019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对保利物业提交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9年8月6日,保利物业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资料;2019年9月17日,保利物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9号)。上述事项详见2019年9月18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2、公司债券相关说明
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人民币15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0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的公司债券。上述事项详见2019年7月3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3、美元债相关说明
2019年3月25日,公司发行5亿美元债券,票面利率为3.875%,上述事项详见2019年3月20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Poly Real Estate Finance Ltd发行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4、中期票据相关说明
2019年1月21日,公司发行15亿元中期票据,利率为3.60%,上述事项详见2019年1月22日披露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